建邺区督学行为准则
发布人:丁玲智  发布时间:2016/3/7 11:17:58


一、深刻理解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恪尽监督、指导之责。
二、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依法治教观念,提高督导水平。
三、钻研教育理论,熟悉教育管理工作,掌握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深化教育改革,支持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在工作中精益求精。
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讲真话。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态度明确,及时制止、纠正或引导解决。
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情,实事求是。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价客观公正,言之有据。提出督导建议中肯、确切。
六、作风民主,对人热情、坦诚,尊重被督导单位,热心为地方和学校服务。保障被督导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被督导单位的合法权益。与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崇尚俭朴,拒腐倡廉,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网友评论
请您评论(您的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游客不能评论。[请登录]


大队部
党支部
教导处
教科室
人事
数学教研组
卫生
校长室
信息中心
英语教研组
语文教研组
综合教研组
总务处

扫一扫
友情链接
http://www.jdmxx.cn/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
                                        
POWERED BY SSF中小幼数字化管理一站通 V2020.00611.final © 2004-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md887
主办单位:南京市江东门小学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96号()
电话:025-86523277
苏ICP备10212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