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建教工委[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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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
第七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教师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高尚品德,激励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责任,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促进全系统形成弘扬正气、勤奋工作、团结合作、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七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认真学习并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不断学习进取,拓展丰富知识,创新方法手段,刻苦钻研业务,敬业奉献,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狠抓质量与管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做出突出成绩。
3、有严谨的执业态度和高尚的师德修养,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以德立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热情关心后进生,诲人不倦,不断提高每个学生的学习力,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遵纪守法,带头做到“三要八不准”,坚决拒绝有偿家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办法
1、推荐初步候选人(3月23日至4月10日)。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民主推荐 “师德标兵”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并附一份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工委办,文字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稿。
2、4月中旬至4月底。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征求各业务科室、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群众评议,初步确定人选,经区教育局、教育工会综合考核,区评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10名区第七届“师德标兵”表彰名单,在工委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并推荐1—2名市第八届“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
3、9月上旬。在教师节期间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
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本着“求真务实、好中取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在推荐、评选、审核过程中要积极慎重,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在教育一线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起到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纸质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均用A4纸打印。
附:建邺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中共建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19日
附:
建邺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2012年3月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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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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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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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字,材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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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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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选 领导 小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