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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适切的育人目标

作者:王玉娇 发布时间:2018/6/12 15:50:01



    在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首先基于提高教育质量的考虑,通过观念的更新,来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要解决好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但是,更深一层的考虑则是为了应对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提出的挑战,推进教育创新。以往的问题是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强调统一性,缺乏多样性,不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个性化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在学习上很少有选择权和自主权。以学生发展为本,一是强调育人是学校工作的根本,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育人这个中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二是强调学生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要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给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重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简而言之就是三句话: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
      人的身心的充分统一发展,从事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能力的多方面发展以及道德的发展。是在某一方面他尽力而为所能达到的程度。不同学生全面发展的水平可以是不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身心的和谐发展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在这三方面的内容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外部条件,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则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内在要素。而人的身心和谐发展是以知、情、意的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人必不可少的心理要素,知、情、意是趋向真、善、美,以真、善、美为归宿的。知求真,意求善,情求美。可见,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就是要促进人的知、情、意的全面发展与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也就是要培养和塑造出真、善、美统一的知、情、意全面发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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